(一)洪塘停车场(盖下)及周边地块规划调整公示
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洪塘停车场及周边地块规划调整(盖下)位于金山橘园洲工业园区内,东至纵一号路、南至星网锐捷、西至西三环路、北至洪湾路,停车场总面积16.48公顷。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该地块业主单位。
(资料图)
调整后方案:
(1)取消横二号路地铁停车场范围内路段,纵二号路由原14.8米调整为24米,并向北增设一条12米道路,连接洪湾路;纵二号路结合地铁停车场布局后向南延伸,预留一条12米道路连接南侧横一号路,并连接三环辅道;花溪北路由原14.8米拓宽为24米;保留横三号路的连通性,并向西连接三环辅道,道路红线按照24米控制;原工业园区内部通过加密12米、9米路网,完善内部道路。
(2)4号线洪塘停车场选址面积共计16.48公顷,盖下停车场功能区容积率按不大于1.65控制,并利用横三号路北侧三角地块设置地面公交首末站一处(面积约4785平方米)、地铁专用变电站一处(面积约4550平方米)。
(3)地铁洪塘停车场用地按车辆段综合用地控制。盖下功能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(S41),用于建设地铁4号线停车场及附属设施。
(二)螺洲车辆段及周边地块项目公示
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螺洲车辆段及周边地块位于仓山区螺洲镇北面。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该地块土地收储单位。
调整后方案:
(1)取消3条中部规划道路,其中1条横向、2条纵向的城市道路;新增1条南北向宽24米道路,按虚线控制,线位结合地铁上盖开发方案确定;结合车辆段方案,调整1条规划道路走向,保证路网系统性;燕秀路(城峰路—螺福路路段)由30米拓宽为40米,四车道拓宽为六车道。
(2)螺洲支河线位向北调整,保留现状桥位不变;螺城河北段河道线位向东调整,满足车辆段建设需求,同时满足河道贯通需求。
(3)螺洲车辆段处用地按车辆段综合用地控制。盖下用地性质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,用地面积约20.53公顷,容积率按1.74控制;盖上及落地开发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综合用地,用地面积约19.19公顷,容积率不大于1.6。
(4)公共配套设施在控规单元内调整:医院用地调整至车辆段西南面,用地面积4.26公顷,容积率按1.3控制;规划小学调整至片区西南面,班级规模不变;位于车辆段内社区配套设施和幼儿园,结合上盖开发布置,班级规模按原控规保持不变;原控规位于车辆段内的2处社会停车场用地结合上盖开发,调整为泊位控制,停车泊位数总量按原控规保持不变。
(5)沿福峡路商业地块调整为商住综合用地。